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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关于开展津南区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区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小站六小
发布日期: 2014-09-10 关于开展津南区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区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津南教育“带队伍、建机制、抓落实、上水平”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专业素养。2013年区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等级课评定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各校开展了校级评定工作,经过上报校级评定结果和分析整改,到2014年7月份完成了校级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2014年9月开始启动区级评定工作。
评定内容:
1、听课(80%):中小学每校按比例抽取复评课的听课节数,其中2011年参加工作的满三年教师的课不少于总数的40%(新教师人数少的学校除外)。
2、查阅校级评定资料(20%)(已经完成)。
3、上报活动总结(下校评定时上交)
4、评定时间:小学9月——10月;中学10月——11月
定于9月15日开始小学区级评定工作,教研室将提前3天通知评定学校并安排相关工作。
津南区教学研究室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