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8号文件精神及“健康第一”思想,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和发挥学校体育工作作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并且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学生体质锻炼标准》活动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活动质量,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桂芝
副组长: 刘义来 丁春梅
成 员: 董铁兵 盛立水 段树钢 高旺 商华 丁博豪 孙玉荣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出现的问题。
副组长:协助组长的工作。
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各项活动的实施;制定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组建测试小组,领导测试小组的工作及各项日常活动的开展和督查。
成 员:协助正副组长的工作,进行测试和评定,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成立测试小组
为增强学生对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活动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参加锻炼的积极性,并保证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测试结果的真实性,特成立校级测试小组,具体负责全校的测试工作。
组 长:丁春梅
副组长:高旺
成 员:董铁兵 盛立水 段树钢 商华 丁博豪 孙玉荣
四、测试时间
1、每学年度第一学期10月;第二学期5月(重点测试时间)。
五、加强师资培训工作
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国家学生体质锻炼标准》细则、标准和要求,学习掌握新理念,领会内涵,改变旧的教育观念,树立新的教师观、学生观和教育教学观,为推进《国家学生体质锻炼标准》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的师资基础。
六、组织实施与应用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活动的开展、测试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七、项目选定
除必测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学生个人特长自选与学校确定相结合办法。
八、具体工作事宜
1、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教导处负责实施,体卫处、德育处、总务处及各年级组密切配合,落实本《标准》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教研组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计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区体卫科(国家教育部数据库)。
2、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各年级学生。
3、对实施《标准》的各年级学生,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体质健康状况。
4、《标准》的测试项目为:
一至二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
三至四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
五至六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50*8往返跑。
5、标准》的各测试项目分别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中进行测试,成绩的评定工作在每年的十二月底前完成并上报教育部数据库。
九、安全与措施
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详见学生活动安全保障制度),定期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测试者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患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
2、各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每年6月10日—12月31日。
3、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学校使用的测试器材为教育局统一购置有认证合格的标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