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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第六小学课外读物管理规定
作者:小站六小
发布日期: 2021-06-18

小站第六小学课外读物管理规定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02号) 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定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 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 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 教务处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教务处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 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 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 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 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 坚决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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