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站第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
责任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结合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的任务与要求,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经小站第六小学党支部、校行政研究决定,与全体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全体党员、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建设与行风建设的要求,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的侵蚀,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二、廉洁自律:
1、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各项廉政规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自觉抵制教育部划出六条“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3、自觉抵制乱办班、乱带生、乱收资料费等违规行为,不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社会其他人员组织的辅导班上课。
4、不以发展特长与学困生补习为名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
三、责任追究: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校内处分或上报教育局给予处分。
1、被举报经查证属实有“六条”禁令行为的。
2、被举报经查证属实有“三乱”行为的。
3、搞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授课;自办与他人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
4、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之外教辅材料的。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1、对被举报教师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相关工作、停发绩效工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屡屡违犯的解聘。
2、对被举报教师经查证属实的,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五、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人完成责任目标。
学校主要领导(签章) 教师(签名)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