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要求,按照我校“自砺自强”的教育目标及“文化引领,自主养成,规范有序,全面提升”的德育工作思路,完善“星耀葛一,学习争先”评比活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特制订“星耀葛一,群星灿烂”星级自强班级、自强学生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星级自强班级评比
为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推动班集体建设,特设置以下评比项目,一般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评比表彰:
1、学习成绩星级班级。每次考试后由年级上报,学校进行统计汇总。
(1)学习成绩优胜班。依据月检测(统考)成绩,进入年级前1/2的班级(含平均分、及格率)。
(2)学习成绩跃进班。依据月检测(统考)成绩,前进一个名次以上的班级(含平均分、及格率)。
2、课堂表现星级班级。学校统一组织评价,依据课堂评价结果,进入年级前1/2的班级。
3、参加活动星级班级。每学期内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评比结果。进入年级前1/2的班级。
综合上述评比,凡获星总数达到年级前1/2的班级学校命名为“星级自强班级”。
二、星级自强学生评比
1、学习方面。包括学习优胜之星、学习进步之星和学习认真之星。学校鼓励各年级和班级结合月检测(统考)成绩,对学习优胜之星、学习进步之星、学习认真之星通过年级会、班级专栏等方式进行表彰与奖励,各年级、各班可根据年级和班级实际设置奖励项目和频度。
2、其它方面。除学习方面外,对在文艺、体育等方面为学校和班级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学,每学期分别由班级自主命名并评选出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劳动之星等。
学期末学校统一组织各班推荐在学习以及其他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并产生“星级自强学生”。“星级自强学生”的总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3。
三、注意事项
1、各班要加强对学生教育,弘扬正气,教育学生知荣辱、明是非、懂感恩自己自砺自强的氛围。
2、要规范评比程序,及时并实事求是上报相关材料。
3、各年级、班级要注意总结典型,及时表彰。
此方案自2013——2014学年实行。
天津市葛沽一中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