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日常管理,发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调动学生自觉守纪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进程,不断提高师德师能水平,落实好育人职能,提高日常管理效果,特建立教师课堂评价制度。
一、目的:
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促进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教师在学生管理上的作用。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改变课堂面貌,提高课堂效果。
二、评价内容
1、日常表现,根据“葛沽一中一日生活制度”的要求,由班主任结合学校、教师日常检查反馈给予评价。
2、课堂表现。由任课教师依据当堂课学生出勤、课堂纪律进行评价。
3、学习态度。由任课教师依据课堂学生学习认真程度、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情况进行评价。
4、学习效果。由任课教师依据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评价要注意进步性、教育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1、每节课由全体任课教师对任教班级的课堂做出客观评价,填写评价表,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第。凡是评价为较好、一般、差等第的要写明具体原因、处理方式(具体到学生姓名、课次、表现等)。
2、班主任每天利用早自习或第八节课时间,对当天的课堂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教育,提高学生守纪的自觉性,并填写相应的教育记录。
3、每周五由班主任根据一周评价情况进行教育,对三科次以上出现问题的或三天有问题的学生学生要进行专门教育,并留有记录。第二周对仍有三科次以上出现问题的或三天有问题的学生由年级主任进行教育,并下达诫勉通知单。第三周仍出现问题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配合教育,并在学期评价中降低一个等次,并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4、由德育处每周统计并公布各班的课堂评价情况,相关数据计入班级工作考核。
5、课堂评价落实情况将适时计入教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