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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一中初中毕业标准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6-10

  
  葛沽一中初中毕业标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以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本,明确德、智、体、美、劳培养目标,逐步构建功能明确、形式多样、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二考试办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
  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查由市级考查和区级考查两部分构成,市级查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考查日期为地理与生物考查,在八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政治与历史考查在九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不合格者准予一次补考。
  区县级考查科目为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日期:信息技术考查在七年修业结束后进行;生物实验考查在八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体育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完成;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在九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区县级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准予一次补考。
  三毕业标准
  1.德育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为德育评价合格,有记过处分且未被撤消的不准毕业。
  2.智育评价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合格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00分;其它学科的考查成绩均达到合格(含补考)。
  平时成绩=第1学年成绩30%+第2学年成绩30%+第3学年成绩40%
  学年成绩=第1学期成绩50%+第2学期成绩50%
  学期成绩=平时总评成绩80%+学期期末考成绩20%
  学期、学年成绩由任课教师统计,交学校留存备查;平时成绩、毕业成绩由教务组专人负责,定期核算,报学校审批。
  3体育评价
  体育测试合格(包括免考)
  4报考南洋工业学校且被录取的,准予毕业。
  5符合以上条件者准予毕业;不符条件者原则上不发毕业证,学校视情况争取毕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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