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优化教职工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的通知》和《津南教字[2012年]33号》、《津南教字[2013年]4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2015—2016学年度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聘用聘任原则
(一)坚持精简效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宜、权责明确、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任人唯贤,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聘用聘任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员工(含见习人员),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均可参加聘用聘任。
三、聘用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5.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具体条件
见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四、聘用聘任期限
教职工聘用合同3学年度(符合签订长期合同的除外),岗位聘任期限为1学年度。
五、岗位设置
本单位编制数147人、在编150人(其中包含病休1人、长期病假1人、),在岗148人(其中包含2015年9月退1人、10月退休1人),现有教学班37个,实际共设146岗位。
六、组织领导
成立聘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聘用聘任工作调解小组。
(一)聘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文慧
副组长:韩云堂
成 员:田大春、杨玉秋、刘世辉、李 强、邵金敏、耿 超、李树立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聘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2)监督聘用聘任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对聘用聘任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仲裁。
(二)聘用聘任工作调解小组
组 长:韩云堂
副组长:李 强
成 员:田大春、杨玉秋、刘世辉、张春静、张永祥、孙秀岐、苏凤航、马 辉、高文舫、朱亚红、曹卫东、邵金敏、耿 超、李树立
调解小组职责:调解小组对聘用聘任中出现的争议进行调解。
七、聘用聘任程序
(一)教职工聘用聘任的程序按照津南教字[2009年]42号和津南教字[2009年]4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的岗位聘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习文件、成立领导小组、调解小组,制定方案。
2、行政会、教代会审议方案、上报审批方案。
3、组织动员、传达文件、公布聘任方案;公布拟聘岗位以及职责、聘任条件等。
4、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条件和本人实际,申报填写应聘意向书。
5、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6、依据聘任方案由领导小组组织逐级择优进行聘任,首先聘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然后聘任教研组长、行政组长,其次聘任任课教师,并按初高中三、二、一年级顺序进行聘任,最后聘任一般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7、对同一岗位,多人申报的,实行竞争上岗。
8、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聘任结果。
9、签定《聘任协议书》。聘任协议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聘期一年。
(三)关于聘任争议的处理
聘任出现争议交调解小组调解;调解不成(特殊岗位的聘任)可以由争议各方在教代会陈述理由,由教代会讨论表决,决定聘任结果。如不同意此结果,按拒聘处理。
拒聘、落聘、待聘人员执行相关政策。
八、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提高认识,以积极态度投身人事改革。
2、准确把握政策,加强民主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
3、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发现问题按要求逐级反映,任何人不得无理取闹。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共产党员要站在改革的前列。
九、教职工聘用聘任日程安排
7月3日 办理教职工临时托管手续
7月4日 支委会:学习文件,研究制定聘任方案
7月7日 行政会:学习文件,审议学校聘用聘任方案
7月9日 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聘用聘任方案
7月10日前 报人事科审批聘用聘任方案
7月10日 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公布聘用聘任方案,个人申报岗位,进行资格审查
7月11—15日 教职工竞聘上岗,公布聘用聘任结果,签定聘用合同、聘任协议
7月15日 上报聘任结果并将落聘、解聘、拒聘、自动离职和空岗情况报教育局人事科
8月底 将一份新(续)签《聘用合同书》等报送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国家、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单位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已经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现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天津市葛沽第一中学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