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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加强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葛沽一中 发布时间:2021-05-31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制定出台的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措施,按照市教委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五项管理”规定

(一)加强作业管理

1.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区教育局将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区教学研究部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5.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7.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8.严禁校外培训作业。区教育局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9.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二)加强睡眠管理

10.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1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12.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13.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14.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等,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15.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16.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手机管理

17.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18.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9.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20.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21.充分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和教育资源,在增长学生科学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读物进校园管理,有利于形成读物与课程教材的育人合力,是培育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需要;是加强课程教材及相关资源建设与管理、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是深化课程改革、丰富和更新育人方式的需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22.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的主体,负责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和审核工作,确保推荐的课外读物符合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増慧的基本标准,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明确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3.家校共育营造良好阅读氛围。各中小学校要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体质管理

2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5.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6.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27.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区教学研究部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师的指导要贯穿课程的整个过程。

28.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区教育局将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各校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29.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各校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30.健全责任机制。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二、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艳群

副组长:刘恩艳 魏举洪 刘风瑞 王希生 张勇

成员:教师发展中心、考试中心、资源中心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校校长

(二)职责分工

1.中小学科牵头:负责推进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课外读物管理

2.德育课牵头:负责推进手机管理

3.体卫科牵头:负责推进体质管理

4.督导科:牵头推进督导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各校对照五项管理规定自查并填表(见附件)5月26日至5月30日

2.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11日

3.总结阶段:6月20前完成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要求各校建立健全符合本校实际的五项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的管理检查。各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本校师生及家长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教育部和我市“五项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全面领会“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把握好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督导问责,教育督导部门将五项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各校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校要于国家督导组来津前,在官网首页公示“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今后,对上级督导部门转交的“五项管理”相关举报线索,要及时研究处理,并上报相关结果。(二维码附后)

附件1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

 

“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

 

项目

内容

要点

文件依据

备注

A1手机

B1.加强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情况

C1.是否有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C2.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

 

B2.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情况

C3.是否有手机保管装置

 

C4.是否有手机保管责任人

 

C5.是否有校内公用电话

 

B3.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情况

C6.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C7.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B4.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情况

C8.是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

 

C9.是否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

 

A2睡眠

B5.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情况

C10.是否执行小学上午上课一般不早于8:2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C11.是否执行中学上午上课一般不早于8:00

 

C12.是否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B6.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情况

C13.是否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

 

C14.是否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

 

B7.对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

C15.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C16.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业

 

B8.对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规范管控情况

C17.是否确保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C18.是否确保每日22:00至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B9.加强学生睡眠监测情况

C19.省级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C20市级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C21.县级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A3读物

B10.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情况

C2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进行监督检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C23.市、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进行监督检查

 

B11.对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情况

C24.是否按照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B12.对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

C25.是否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进行有效管控

 

B13.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

C26.是否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A4作业

B14.严控书面作业量情况

C27.小学1-2年级是否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C28.小学3-4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不超过60分钟

 

C29.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不超过90分钟

 

B15.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情况

C30.是否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C31.是否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B16.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C32.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是否做到全批全改

 

C33.是否做到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C34.是否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A5体质

B17.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

C35.小学1-2年级是否安排每周4课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C36.小学3-6年级和初中是否安排每周3课时

 

C37.高中是否安排每周2课时

 

B18.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

C38.是否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C39.是否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C40.每节课间是否允许学生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

 

B19.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

C41.是否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

 

C42.是否建立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落实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B20.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

C43.是否建立并落实面向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C44.是否建立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复核制度

 

C45.是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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