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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
信息来源:葛沽一中 发布时间:2013-06-04

一、继续贯彻并严格执行我市有关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本《意见》只对需要提请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说明或重申。

二、根据国家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要求及我市的具体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段的课程计划做出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段1至9年级(不包括大港6至9年级)均按照《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改实验课程安排》(见附表)安排课程。

(二)全市义务教育3年级以上各年级开设英语必修课。全市义务教育5至7年级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其中:5、6年级每周各1课时,7年级每周2课时。

(三)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全市义务教育小学段1至2年级开设《快乐英语》,每周2课时。小学段3至6年级开设《天津与世界》、《发现与探索》,每周各1课时。初中段7年级开设《学习智慧》、《心理健康》,8年级开设《生活科学》、《法制天地》,9年级开设《科技前沿》、《社会职业》,每周各1课时。

三、全市普通高中按照《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实验)》(津教委中〔2006〕1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安排课程并组织教学。有关课程安排不另附表。

四、各学校要从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出发,科学安排课程,在保证开齐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认真落实以下教育教学活动: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要认真上好《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及《思想政治》课,增强德育课程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各学科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义务教育各年级每天安排10分钟晨会(夕会),每周安排1课时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等活动由学校自主安排。

(二)全市中小学要认真贯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落实市教委和市民委制订的《贯彻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课程计划实施专项教育。在义务教育三、四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五、六年级开设《民族常识》课程,七、八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课程;在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课程。各学校必须保证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时间安排,可从相关学科课时或机动时间中调剂使用。小学和初中阶段相关年级每学年要保证10至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每学年保证8至10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民族团结教育要坚持专项教育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教学的过程中。

(三)全市中小学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切实落实《纲要》要求。在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班、团、校会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公共安全教育。

(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每学年2周机动时间,安排运动会、艺术展演、传统活动及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必修课)的开设,每学年必须保证小学1至3天、初中5天的集中社会实践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军训基地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劳动、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高中各年级的综合实践活动要在课程计划中作出相应安排。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写字训练,提高书写能力,培养良好的写字习惯。义务教育小学段1至5年级开设地方课程《习字与书法》,学校每天应安排15至20分钟写字教学与训练。其他年级也要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加强写字训练。

(六)要认真落实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学科课程,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落实教育部关于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使每一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七)根据教育部规定,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人口、青春期、预防艾滋病、心理健康、国防安全、法制、减灾、消防、交通安全、毒品预防等专题教育。对其他相关的基础知识、常识,均应结合有关学科课程或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要结合体育或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进行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

五、校长要认真履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活动。集体活动宜安排在下午学生课后进行。

六、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承担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如确需改动课程计划,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向市教委备案,并严格控制规模。

七、各区县要加强对课改实验的领导,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课改实验。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课改的有关精神,切实转变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认真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课程计划中关于中小学各年级周课时总量的规定,不得突破。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作业总量:小学1至2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3至4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5至6年级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不得超过1.5小时;高中不得超过2小时。各学校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学生每日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同时,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严禁滥编、滥印和推销各种教学资料。

(二)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的领导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教学常规,加强对日常教学各个环节(包括教研、备课、上课、作业、检测、辅导等)的指导和检查。要引导教师努力上好每一节课,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要继续进行教学方法、学习指导和评价方法的改革,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注意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努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为培养学生终身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以及生存与发展能力打好基础。


 

附件2

 

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改实验课程安排

 

 

 

 

合  计

 

品德与生活

2

2

 

 

 

 

 

 

 

659

 

品德与社会

 

 

2

2

2

2

 

 

 

 

思想品德

 

 

 

 

 

 

2

2

3

历      史

 

 

 

 

 

 

2

2

2

346

 

地      理

 

 

 

 

 

 

2

2

 

 

科      学

 

 

2

2

2

2

 

 

 

756

物      理

 

 

 

 

 

 

 

3

3

 

化      学

 

 

 

 

 

 

 

 

4

 

生      物

 

 

 

 

 

 

3

2

 

语      文

8

8

7

7

6

6

5

5

4

1952

 

数      学

5

5

4

4

4

5

4/5

5/4

4

1392

 

外      语

 

 

3

3

3

4

4/3

3/4

3

799

体      育

4

4

3

3

3

3

 

 

 

1042

 

体育与健康

 

 

 

 

 

 

3

3

4

 

音      乐

2

2

2

2

2

1

1

1

1

976

 

美      术

2

2

2

2

2

1

1

1

1

综合     实践    活动

信息技术

 

 

 

 

1

1

2

 

 

626

研究性学习

 

 

1

1

1

1

1

1

1

劳动与技术

 

 

1

1

1

1

1

1

1

社区服务与           社会实践

利用每学年2周的机动时间安排

 地 方 课 程

2

2

2

2

2

2

2

2

2

939

 学 校 课 程

1

1

1

1

1

1

1

1

1

 周课时总数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274

 学年总课时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22

9522

 

注:每周安排1课时班团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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