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制度
内容详情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葛沽一中 发布时间:2013-04-30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教育教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校及周边环储存使用管理制度境,为实现文化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数字校园,特制定我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药品室、药品柜内,并设二名实验员管理。储存危险物品的室、柜危险物品,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2. 化学危险物品储室、柜,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防盗规定。(如:灭火器材设防盗门、窗等及报警设备)
  3. 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通风、防爆、防火、灭火、防晒等安全设施。
  4.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应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混放。
  5. 严格入库登记制度和消账制度。
  6. 严格使用后的废渣、废液、废气的处理管理制度。
  7. 严格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申请使用制度,做到限量、限时、限制学生带领制度。
  8. 做好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前后的教育工作,不得有任何疏漏,牢记安全第一。

 

版权所有:天津市葛沽第一中学  备案号:津ICP备17007677号 | 津教备0740号
技术支持:天津市世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教师应用:网站管理 | 办公OA | 短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