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和上级有关要求,教育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我校“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办学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并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校协同配合,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
三、硬件配置
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统一保管场所,提供必要装置。并通过校内共用电话、班主任与家长连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四、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报学校批准。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带入管理
1、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向班主任提交由家长签字的《手机入校申请》,经批准后可将手机带入学校,但在上学期间必须主动上交,并统一放置于学校统一配置的班级手机保管箱内,非经允许不得在校内使用,采取“申请带入、进校关机、主动上交、离校取走、出校开机”的方式。
2、手机保管箱原则上实施“教师监督,谁带谁管”的学生自主管理模式。各班成立手机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人员可由班主任、申请带手机的学生及班委会成员组成,并由学校统一下发《班级手机寄存管理手册》,记录每日学生上交与领取手机的情况。
3、学校会通过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班手机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奖优纠劣,逐步规范与完善手机管理。
4、住宿生上课期间手机管理同走读生;晚自习期间由年级统一安排在自习室利用手机箱进行管理;在宿舍内用自己的储物箱自行保管,由宿管员进行检查监督。
(三)违规处理
1、有申请但手机无故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实施告诫,累计三次,将取消申请资格,再经发现按违规使用手机处理(手机没收上交德育处,由学校统一处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校级处分。
2、无申请但私自携带手机者,一经发现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实施告诫,手机可由班主任没收转交家长领回,再经发现按违规使用,手机没收上交德育处,由学校统一处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校级处分。
3、德育处设置违规手机滞留保管箱,统一放置违规手机,并将违规情况统一记录在《葛沽一中学生手机违规寄存记录》表上,由学校联系家长取回并实施家校诫勉教育及相应处理。
(四)假期管理。周末及放假期间,通过家长指导学生正确看待手机,有效使用手机,克服和避免因手机、网络的不当使用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
天津市葛沽第一中学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