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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公示
信息来源:葛沽一中 发布时间:2015-04-03

根据津南区教育局津南教字[2015]20号文件《关于2015年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天津市葛沽第一中学2015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的程序要求,现对我校各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2015年4月4日至4月7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师生和家长进行监督,可以采取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反映问题。

受理部门:葛沽一中德育处    电话2868.1589

 

天津市葛沽一中

2015.4.4

 

 

 

 

 

2015年葛沽一中学生评优工作公示材料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胡光旭  李春阳

 

市级三好学生名单

马春磊  赵英俏 张馨月 高志刚 冯利文 吴庆洋

高旭 夏浩然 翁晶晶 孙梦韩洪宇

 

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刘丽艳    闫恭旭   王悦   程福建   胡雅然   李梦雨         张楠     王云飞     沈浩楠    张松松   王晓瑞     李事澎    王光印   韩婷婷   马世旭    孙翊宣

 

区级三好学生名单

李俊瑶 李国宁 李欣 赵金杰 李强 张涛 田文灏

张绍蒙 孔德昭  王楠  潘奕利  李皖豫 赵家新

焦旭 司宇 李婷 闫金平 黄雁雯  郑鑫宇 刘帅

蔡馨茹 张鹏雨 赵欣然 暴磊 刘坤 苏红双 魏莹    翟羽佳 王洪婧 董琪 沈亮 张冬雨 刘孝芳 苏振川 温宇婷 李浩然 孔繁瑞 张琳 刘程 刘庆怡 赵克力 杨燕雨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马乐 刘蕾 孙甜 郑永鑫 赵鑫禹 温馨 李妍 王爱悦 高强刘振雅 齐兰兰 张云春 崔宝蓉 宁书馨 王兆婷 孟竹  陈姝含 孙美娜 潘欣怡 郭玮 常亚恒 潘婷婷 赵耘 付洪旭孙姝琦 郭晓静 徐雅婷 梁宏政 潘国栋

刘欣 白淑怡 韩德媚 郭荣荣 荣家艺

校级三好学生名单

王晓颖 白钰 张振林 杜世军 马睿 陈玮 张惠 刘恋 杨雪 刘文丽 孟德钰 刘毅 周彤 刘东华 庄秀淇

周鑫 丁跃航 刘玥 杜世宇  田增光 郝慧慧 付东宏 孙明伟 张博伟 赵锡旺 庄凤池 李涵 肖鹏  李欣 王紫旭 于雅 李钰 刘娅 翟恩晴 贾润泽 蔡锡洋  郭旭 赵会鹏 王瑾 张芮 张立海 崔树坤 王维新  刘婷婷 赵春升 丁悦 高树明 刘琪 田桂林 马得意 张春炜 潘成羽 李春晴 王玉圣 赵永赫 陶毅     张馨月 崔浩 刘佳佳 陈智琳 贾文王静怡     刘浩岩 白旭 刘甜甜 翁晴晴 齐浩天 白连超     高用君慈 董力歌 蔡新宇  杨彩晴  孔繁轩 潘振鑫 邵权 刘奇 刘梓桐 张艳苗 郭凤环 郑功郭明慧  赵轩 孙旭 潘昊 任建成 蔡宝阔 张清纯 崔学宇 孙然 李浩新  张同锎 张哺斌 郑佩瑶 王坤 陈炳宇 韩晶 王浩 张美琪 贾晓丽  李雯 戎金宇 秦际轩

                                                        葛沽一中

                                            2015、4

2015年葛沽一中三好班集体评优工作

公示材料

 

 

区级三好班集体

 

高三六班  高一一班  初一四班 初一一班

 

 

校级三好班集体

 

高三五班  高三四班  高三二班 高二一班

高一五班  高一三班  高一二班 初三六班

初三三班  初二六班  初一六班 初一五班

初一三班  初一二班

 

 

 

                                           葛沽一中

                                            2015、4

 

 

 

天津市葛沽第一中学2015年“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渠道作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不断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按照津南教字(201520号文件《关于2015年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评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二、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文慧

    副组长:杨玉秋

      员:韩云堂 田大春  刘世辉    高文舫 苏风航 朱亚红     张春静  孙秀歧 张永祥  曹卫东    高孟龙 李延芬 程晓霞 陈逢瑞  魏建芬 郑兆刚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和解释评选方案,监督评选过程,保证评优工作的民主性、合理性。

三、评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晨曦

成员:初一:张春光    初二:刘       初三:王云飞

高一:高永乐    高二:张玉珊     高三:张晨曦

监督小组职责:负责监督评选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选项目及条件

   1、三好学生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要求进步,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在校内外文化、科技、艺术等各类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本学年第一学期操行评价等级为“优”。是班级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应用,学有所长;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以本学年第一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准)。

3)、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要求;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社会适应能力强。

4)、学生认可度高。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同层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有奉献精神。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3)、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3、残疾优秀学生评选。

1)、在残疾学生中产生,但须有残疾证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基本条件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3)、名额含在三好学生总数当中。

4、三好班集体条件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和《葛沽一中一日生活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得到校内外广泛认可。

3)、全班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班风正,学风浓。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显著。2014——2015学年度班级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4)、推荐区级三好班集体在校级基础上产生,推荐市级三好班集体在区级基础上产生。凡申报参评市级的班级须有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材料既要体现班集体的具体事迹,也要体现班主任的水平和特色。并通过多媒体进行业绩汇报,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民主评议产生。

     五、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及产生办法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班级人数的15%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两年(包括今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由年级组等额推荐(名额附后)。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三年(包括今年)校级或连续两年(包括今年)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由年级组等额推荐(名额附后)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禁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指定,也不能采取简单投票方式由学生盲目评选,必须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

    1316前: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制定、讨论、上报实施方案。

2323前:相关工作准备。

3324:组织师生学习评选方案;班主任依据评选条件提名班内“三好”学生预备候选人,被提名的预备候选人在班内进行公开展示,经师生民主投票后等额产生校、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正式候选人。

4327前:各年级完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同时,完成各级“三好”书面征求任课教师、团队意见以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产生的一般评选程序为:

1)各年级依据本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成绩及是否符合市“三好”的基本条件,按本年级市“三好”名额的3倍提名预备候选人。

2)符合条件的预备候选人在年级内进行公开展示,年级组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进行投票(参加测评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年级学生数的10%,且老师数不得超过学生数的二分之一)确定正式候选人。

533047:德育处审核、汇总;校行政讨论;校内公示三天评选方案及推荐结果。完成所有材料、报表。

6、学生监督员全程参与整个评审过程。评选完成后,监督员在“评选工作反馈表”上签字确认。

748,报区教育局审批。

8、上级审批结束后,再次张榜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名单,并进行表彰。

    七、其它评选

1、突出进步学生评选。

条件为原比较后进,但最近一年在德、智、体、美某一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师生认可度高。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方法进行。完成时间与“三好”学生评选同步。

1)、校级每班上报23人。

2)、在校级中每年级推荐1---2人上报区级。

3)、在区级中学校择优推荐市级1人。

     2、天津市“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评选:

优秀学生的事迹分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三种类型。凡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要有1500字事迹材料。

3、“自强”学生评选

条件为享受低保或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各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有低保证复印件或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被推荐者须有不少于1000字事迹材料(重点写明本人是如何克服家庭困难,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的,要求内容准确、全面、详实)。

4、天津市旅港同乡奖励基金会优秀学生评选。

天津市旅港同乡奖励基金会优秀学生的条件为初中段市级三好学生中特别优秀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推荐者须有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本人以第一人称撰写并打印)。

六、工作要求

1、各班、各年级要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要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表现结合起来,与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结合起来。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被推荐人选是学生中的模范,是师生公认的最优秀的学生。

    3、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选;评选过程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防止单独按学科分数评选,也要避免单纯由教师指定或简单投票方式盲目评选,评选活动结束后,参选学生的书面展示材料一并上交。                                               

4、学生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5、必须是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评选。                                              

6、凡有处分仍未撤销的学生,不能被评为各级“三好”学生。

7、上报区、市级材料统一为A4纸。

注:1、各班评选名额附后。

2、配发评优档案资料袋每班一个,用于上报材料,统一装袋上交。

天津市葛沽一中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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